申请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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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
1. 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,该基金为国内、外从事海洋能研究及相关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研究课题经费,批准的课题应在本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,研究者在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研究领域自由选题,开展创新性研究,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。

2. 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,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实验室优先资助:学术思想新颖、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;符合国家需求、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;多学科交叉,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。


二、课题申请条件

1、 国内外各高等院系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分和其他单位的科技工作者,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。原则上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、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,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。

2、 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有明确的前沿性,开拓性和科学意义,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、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,最好有相关预实验数据支持。

3、 对于已经获得其它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(如省部级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),原则上本实验室不再受理申请。


三、课题申请及评审程序

1、 课题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“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金申请书”,一式四份,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递交本实验室。

2、 申请书经重点实验室三名以上(含三名)专家评审(必要时答辩)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,经学术委员会任审定后批准立项。

3、 凡获批准的研究课题,本实验室将开放基金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