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放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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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办法

一、课题管理
       1
、得到资助的项目,研究论文应将“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大连理工大学)“Key Laboratory of Ocean Energy Utilization and Energy Conservation(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, Ministry of Eduction, Dalian, 116024, China”写为作者单位之一,并标注“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大连理工大学)开放基金资助项目(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Ocean Energy Utilization and Energy Conservation (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, Ministry of Eduction”。
       2
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需在项目完成后,向本实验室递交“开放基金结题报告”。进展良好者,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,可给予持续支持。      


二、经费管理
       1
 对批准资助的课题,每项课题资助金额1万元人民币。
       2
、项目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、实验材料费、测试费、 加工费和论文版面费等。
       3
、申请者在本实验室以外实验所需发生的费用在本校财务室报销(须由本实验室主任签字)。 


申请指南

一、总则

1. 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,该基金为国内、外从事海洋能研究及相关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研究课题经费,批准的课题应在本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,研究者在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研究领域自由选题,开展创新性研究,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。

2. 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,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实验室优先资助:学术思想新颖、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;符合国家需求、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;多学科交叉,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。


二、课题申请条件

1、 国内外各高等院系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分和其他单位的科技工作者,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。原则上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、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,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。

2、 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有明确的前沿性,开拓性和科学意义,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、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,最好有相关预实验数据支持。

3、 对于已经获得其它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(如省部级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),原则上本实验室不再受理申请。


三、课题申请及评审程序

1、 课题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“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金申请书”,一式四份,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递交本实验室。

2、 申请书经重点实验室三名以上(含三名)专家评审(必要时答辩)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,经学术委员会任审定后批准立项。

3、 凡获批准的研究课题,本实验室将开放基金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。


申请书


开放基金申请书-2020年制版

开放基金申请书.doc